收復臺灣
1894~95年日清甲午戰爭,清國戰敗,1895年4月17日締結馬關條約,割讓台澎。1895年5月18日,雙方交換條約批准書,台灣成為日本國帝國的領土,但該條約規定准許台灣住民在兩年內選擇國籍。1897年5月8日限滿,當時登記要離開台灣的人,一共約4500人。
不願接受日本統治的台灣住民,在1895年5月23日宣佈成立「台灣民主國」,五萬人台灣防衛軍自5月19日起至10月止在台灣各地武裝抵抗日軍,其間被日軍殺害者不下一萬四千人,犧牲慘重。此後,台灣住民仍斷斷續續進行抵抗,而日本帝國則以軍人為土皇帝來統治台灣。
台灣民主國成立之後,最主要的期待是,能夠得到列強的干涉幫助,免除台灣割讓給日本,以求保有台灣;但是,列強各國卻沒有出面干涉。台灣民主國也就曇花一現,只有五個月的時間,就瓦解了。台灣民主國崩潰之後,台灣各地產生無數的武裝抗日。1895年至1902年,日本人從北部,往南部推進在桃園、新竹、苗栗、台中、雲林、嘉義、台南等各地,都遭遇到了台灣民眾的抵抗。日軍愈往南部推進,他們所遭受到的抵抗更愈加強烈。由此可以証明,台灣中、南部居民與鄉土、家園的關係,遠比北部住民更為密切。不過,反抗日本的運動,到了1902年以後,就慢慢的被消滅了。1902年至1915年之間的抗日運動,已經不多了。1915年,西來庵事件是影響台南和高雄最大的抗日事件。因為這個事件一直讓日本人耿耿於懷。日本人認為,他們在台灣已經統治將近二十年,還會發生抗日運動。這次抗日運動也影響到1920年代的政治、社會運動人士。他們自西來庵事件的經驗,跳離出來,思考應該如何對付日本的統治。西元1915年之後,台灣的武力抗日運動宣告結束。1920年之後,政治、社會運動代之而起。台灣人受到世界思潮的影響,反日運動人士認為反抗日本統治,光靠武力是不夠的,必須喚起民眾、普及文化、提昇台灣人的知識水準、才能與日本對抗。所以,1920年代,台灣人產生許多新的政治運動、社會主義運動、農民運動、工人運動,和無政府主義運動。這些運動最主要的訴求是,要脫離日本政府的殖民地統治。但在日本政府高壓政策,和有效率的官僚體制運作之下,台灣人的政治、社會運動、也一一被瓦解。
太平洋戰爭下美軍攻臺之計畫與轉折(杜正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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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收復臺灣
轉載(節錄)
1945年7月26日,美、英、中三國發表《促令日本投降之波茨坦公告》,宣佈“開羅宣言之條件必將實施,而日本之主權必將限於本州、北海道、九州、四國及吾人所決定其他小島之內”。8月14日,日本政府宣佈接受《波茨坦公告》。次日,日本天皇廣播投降詔書。17日,麥克亞瑟以聯合國最高統帥第一號命令規定“在中華民國(東三省除外)臺灣與越南北緯十六度以北地區內之日本全部陸海空軍與輔助部隊應向中國戰區統帥蔣委員長投降”,明確了將嚴格履行開羅會議以來的有關國際承諾、臺灣立即由中國接收的安排。
9月2日,日本在向各同盟國投降而簽署的無條件投降書中表示:“接受美、中、英三國政府元首7月26日在波茨坦宣佈的,及以後由蘇聯附署的公告各條款。”
9日,蔣介石向日本中國派遣軍總司令岡村甯次下達第一號命令:在中國境內(遼寧、吉林、黑龍江三省除外)、臺灣以及越南北緯十六度以北地區,所有一切日本陸海空軍及輔助部隊向本委員長無條件投降。
日本宣佈無條件投降後,中國收復臺灣終於進入實施階段。8月24日,蔣介石在國民黨中常會、國防最高委員聯席會議上說,臺灣不能回到祖國懷抱,則國家的獨立自由就無從談起,而抗戰的目的亦無由達成,要求部屬全力以赴完成臺灣接收工作。27日,蔣介石任命陳儀為臺灣省行政長官,不久又兼臺灣警備總司令。9月1日,陳儀在重慶成立臺灣省行政長官公署及警備總司令部臨時辦事處,開始籌畫去台受降接收的有關事宜。
10月25日,中華民國臺灣省行政長官陳儀向日本臺灣總督兼日軍第十方面軍司令安藤利吉下達第一號手令:本官奉令“接受臺灣、澎湖列島地區日本陸海空軍,及其輔助部隊之投降,並接收臺灣、澎湖列島之領土、人民、治權、軍政設施及資產”。安藤利吉在簽具的受領證中表示:對於本命令及以後之一切命令、規定或指示,本官及所屬與所代表之各機關部隊之全體官兵,均負有完全執行之責任。
至此,日本將甲午戰爭後從中國竊據的臺灣、澎湖列島交還中國的一切法律手續均告完成。陳儀隨即聲明:“從今天起,臺灣及澎湖列島已正式重入中國版圖,所有一切土地、人民、政事皆已置於中華民國國民政府主權之下。”臺灣終於回歸祖國,洗卻了中華民族在甲午戰爭所遭受的奇恥大辱,是中國在第二次世界大戰中的最大收穫之一。
(褚靜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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